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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22, 2010

[課業] 行政法/確認訴訟

作者: saidohichi (阿一)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行政法/確認訴訟
時間: Fri Jul 23 11:10:29 2010


1.考試科目:行政法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確認訴訟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99年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預試試題


4.想問的內容:

甲以書面向某鄉公所申請核發某河川公地之使用許可,經呈報縣政府核准,
據以核發,並作如下附記:
1.本許可自送達之日起一年後失效。
2.甲應分擔使用期間之河川防汛費用。

甲對於使用許可之附記1不服,而請求改為五年之使用年限,
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謀求救濟?

5.想法:

答案是 確認行政處分違法訴訟

我的疑問點是在,
既然甲要請求該機關做成5年使用年限之附款,
附期限之行政處分,如對附款不服需對該處分一起提起訴訟救濟。

甲對期限不滿,希望該機關改為5年之使用期限,
那應該是期望縣政府做成撤銷原處分並為新處分(附有5年使用期限),
那為何不是提課予義務訴願及訴訟作為救濟呢?

謝謝^^

1 comment:

  1. → kapaforest:參考答案應該是錯的 114.137.180.12 07/23 12:10
    → saidohichi:真糟糕阿..怎麼會這樣..orz 218.168.227.241 07/23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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