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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July 11, 2010

[課業] 律師倫理/與對造討論案情

作者: winu (讓風吹走我的愁)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律師倫理/與對造討論案情
時間: Sun Jul 11 19:19:25 2010

1.考試科目:律師倫理(新制司律綜合法學一)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與對造討論案情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預試試題
參考材料:律師倫理規範

4.想問的內容:

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預試試題第146題
律師甲代理A公司與律師乙代理之B公司同為雙方產品涉及之專刊侵權事件進行
訴訟中,但雙方當事人均認為訴訟過程冗長,因此有和解意願,乃由甲、乙律
師同時代表各自客戶進行和解協商。但條件均談不攏。甲律師認為其客戶A所提
出之條件已極合理,B無理由不接受,懷疑是乙律師從中作梗,以拖延訴訟程序,
賺取律師費,下列甲之作為何者有違律師倫理?

A.直接與B公司之負責人聯絡,以告知A公司願提出之和解條件,並同時向B公
司表示乙律師似乎不願意促成和解,以便繼續賺取律師費
B.同時發信給乙律師及B公司,並告知A公司最後提出之和解條件,請B公司慎
重考慮
C.請A公司之負責人直接與B公司之負責人聯絡和解條件
D.直接告知乙律師,懷疑其未將A公司之合理條件忠實轉告給B公司,並請乙
律師應改善其行為

考選部答案:C

5.想法:

律師倫理規範第41條:
律師於處理受任事件時,知悉相對人或關係人已委任律師者,不應未經該受
任律師之同意而直接與該他人討論案情。

A一定錯,因為律師不得直接跟有委任律師之相對人接觸。

B也不行,因為同時聯絡乙律師及B公司,也等於直接和相對人接觸。

至於C為何是答案呢?要自己當事人跳過對方律師,直接與對方接觸,不是跟
律師本人接觸沒啥兩樣嗎?而且這條文應該是為了讓有委任律師的人可以由律
師更全面接觸案情,而不是讓不懂法律的當事人獨自面對吧?所以再怎麼說,
都不應該在未經對方律師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會透過任何人與對造接觸
才對吧?

我看不出D哪裡錯。既然對方有律師,直接跟律師談有錯嗎?


請板友能予以指點,謝謝!

2 comments:

  1. → Expelliarmus:答案是A~~考選部公布的也是A 219.70.214.26 07/11 20:23
    推 duduchiau:參考答案不是A嗎? 114.44.121.58 07/11 20:24
    → duduchiau:小想法:發信給B公司不算"討論"案情 而且 114.44.121.58 07/11 20:29
    → duduchiau:也有同時發信給乙律師 沒有違反41條 114.44.121.58 07/11 20:31

    ReplyDelete
  2. 推 peter8823:我最近要報有誰要一起去 我有問到有送解 140.116.127.184 07/11 22:28
    → peter8823:題課 要一起的同學可以跟我約時間 140.116.127.184 07/11 22:29
    → peter8823:一起過去 140.116.127.184 07/11 22:30
    → airslas2006:劉逸 我正在上,教得非常好 118.171.225.123 07/12 00:34
    → airslas2006:張鼎也很強 118.171.225.123 07/12 00:34
    → airslas2006:袁大為也不錯阿,蠻仔細的 118.171.225.123 07/12 00:34
    → airslas2006:電子儀表好像還在拍 118.171.225.123 07/12 00:34
    → pttderek:正在拍的電子儀表是誰上面授的?! 125.233.68.20 07/12 01:46
    推 haycheese:推薦去公司的保全 111.240.229.170 07/11 21:50
    推 unplaying:3萬4..保全算高的薪水..所以偷看書不能 59.125.140.170 07/11 21:51
    → unplaying:被抓到,建議你把重點做成小卡片 59.125.140.170 07/11 21:52
    → hatehaka:這是在園區科技業裡面的保全。 122.120.46.252 07/11 21:52
    → MikaH:日夜輪班 有時生理時鐘的調整 會耗精神體力 114.45.96.32 07/11 21:57
    推 Fideism:翻翻精華區 也有警察考上高考的啊 122.116.199.133 07/11 22:05
    → Fideism:警察的班比保全還要日夜顛倒吧XD 122.116.199.133 07/11 22:05
    推 klnple:我是去研究單位 EX.工研院 早八晚五 才上的 59.112.116.35 07/11 22:17
    → asdfghjkl999:如果不是很缺錢,不要找輪班工作 58.114.162.130 07/11 22:24
    → asdfghjkl999:輪班唸書,不是要花更多年,就是撐不久 58.114.162.130 07/11 22:25
    → AUDIDREAMER:當保全看考試用書應該還好 如果是看漫 114.38.85.137 07/11 22:31
    → AUDIDREAMER:畫小說之類的比較會被說閒話 114.38.85.137 07/11 22:32
    推 yoyogo89:要應徵夜班.日班看書機會太小了 111.251.226.238 07/11 23:45
    → preattyall:夜班肝會爆 122.117.62.175 07/11 23:58
    推 a12312241:保全有3萬四真的很多 59.113.181.52 07/12 00:18
    推 prover: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220.143.38.119 07/11 21:48
    → prover:我狂笑 220.143.38.119 07/11 21:48
    → prover:改了喔 你要不要別去考啦 繼續準備地特 220.143.38.119 07/11 21:49
    推 bt9527:恩..我想 閉關讀書之虞偶爾還是要上上網喔 219.81.196.122 07/11 21:49
    → unplaying:請參考各大學院校公共衛生學系及相關系 59.125.140.170 07/11 21:55
    → unplaying:所開設課程 59.125.140.170 07/11 21:55
    → silyia:好冏的情況......怎麼辦= = 140.116.81.59 07/11 21:59
    → nobird: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59.114.246.57 07/11 22:00
    推 shacking:還有4天~加減看看吧~ 122.121.31.223 07/11 22:02
    → azbycxdwevfu:@@搞不清狀況中 原PO是沒看清楚簡章 59.112.225.11 07/11 22:03
    → azbycxdwevfu:的科目嗎?還是…? 59.112.225.11 07/11 22:03
    → silyia:還是只是個 意外… 140.116.81.59 07/11 22:04
    → clover0316:報名前都不看考科的嗎= = 124.8.9.22 07/11 22:05
    → kai0401:這是強力鬼遮眼嗎 考試前都沒看到 XD 114.41.167.183 07/11 22:11
    → shacking:原PO快去拿點牛眼淚塗在眼皮上 122.121.31.223 07/11 22:13
    推 Erosin:節哀 218.172.234.249 07/11 22:19
    → pptsuperuser:不正經回考試還沒考不知道答案這正常 114.44.213.6 07/11 22:28
    → morphine0821:看錯簡章報錯名 上錯天堂投錯胎 114.47.214.55 07/11 22:30
    推 yalindouren:好........意外,令人無言 61.227.143.116 07/11 22:32
    → lgirl:原po真是太誇張了 61.230.69.27 07/11 22:35
    推 simplefree:強力鬼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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