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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July 10, 2010

Re: [課業] 刑法/不作為犯

作者: sorrows (我,仍猶夷於濛濛的雨中)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課業] 刑法/不作為犯
時間: Sun Jul 11 08:55:35 2010

※ 引述《k4h5 (Cool Breeze)》之銘言:
: 題目:
: 甲男與A女為夫妻,甲男為身障人士須以輪椅代步,甲男與A女雖為夫妻,
: 但A女確是愛著另一個人!但礙於甲男是一位成功的政治人士!使A女無法離開甲男
: 某日甲男與A女皆認識的B女來到家裡商談政治事宜,不料!!甲男與B女發生爭吵時
: 甲男心臟病發作;當下A女要拿藥物給甲男服用時,被B女勸阻,B女說:這是妳離開他的
: 好機會。當A女內心在猶豫掙扎時,甲男就在痛苦難耐之虞,自己準備伸手拿放在
: 身旁餐桌上的藥物,但當準備把藥放進自己嘴巴時,好死不死的∼就啪的一聲!
: 倒地不起....。
: 請問:A,B女要如何處斷?

A的部分
1.法規範對於本案社會事實評價的重點在於A不為拿藥給甲服用
且殺人罪在構成要件的解釋上,屬不純正不作為犯
行為人須有保證人資格始能成立

2.A與甲乃夫妻,具有密切共同生活關係之保護者保證人地位
通說認為此為不法身分,乃構成要件要素之一

3.著手的問題
依印象理論,以行為人主觀上想像為基礎,再以一般人的角度觀察
是否已對於構成要件所要保護的客體產生危險
依題所示,A在猶豫之中,A主觀上認為,此刻的不作為隨時會有導致甲死亡的危險,
應屬已經著手

4.假設的因果關係
如A及時拿藥給甲服用,甲即不至於死亡,A之不作為與甲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
甲之死亡乃A任意壓抑防果條件的結果

5.無阻卻違法、阻卻罪責事由,A成立殺人既遂罪

B的部分
1.參與犯採不法從屬,正犯A之行為具有不法性
2.A原本有意要對甲施救,B喚起A的不作為殺人決意,為教唆行為
3.由於保證人身分乃不法身分,無身分之人可以與有身分之人成立共同正犯或參與犯
4.無阻卻違法、阻卻責任事由,B成立殺人既遂罪之教唆犯

重新檢討A的部分
1.所謂社會事實的評價重點難有判斷的標準,
如果不是行為人製造了不受容許的風險,
我們沒有理由說什麼人一定要去消滅既存的風險,作為與不作為的區分應修正如下
製造風險或是加速既存風險實現的行為,為作為
不消滅既存風險的行為,才是不做為

2.保證人地位的定位?
與法益侵害有關的要素為不法要素,
與法益侵害無關,而與個人情狀與期待可能性有關的的要素為罪責要素
對於不作為有可能發生法益侵害的情形,所有可以救助之人之不作為,
都會造成法益侵害的結果,保證人地位的存否,在法益的侵害上沒有差別
要求保證人作為的義務,應是個人情狀、期待可能性的問題,是罪責要素

3.沒有製造風險也會有保證人地位?
舉例一:醫師法21「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
,不得無故拖延」但在實務上未曾有受病患召請拒不前往,病患致死醫師被判刑的案例
舉例二:某人死亡時,所有親屬法上負有扶養義務者,或是共同生活者
都有可能是不作為殺人、或是過失致死的行為人
舉例三:在酒吧裡發生的故意殺人事件,酒吧老闆往往也是受害者
但通說卻將酒吧老闆以場所監督者的保證人地位入罪

面對現實上的種種不合理,通說必須讓步,不作為應該是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最後的結論是,沒有製造風險,就沒有消滅風險的義務,
而製造風險的人,我們才有要求他控制風險的基本立場
保證人地位,應該只有危險前行為一種

4.假設的因果關係?防果條件說?
通說在討論不作為犯的因果關係時,創造出不同於作為犯的標準和種種的名詞
但這些似乎都沒有必要,不作為犯與作為犯的因果關係判斷標準應該是一樣的
沒有差別處理的理由,即
因果關係採條件關係,結果歸責採客觀歸責即可

5.結論:按照修正後的看法,A沒有製造風險,也沒有控制風險的義務,不成立犯罪

重新檢討B的部分
1.如區分理論採不法從屬,A不成罪,B亦沒有檢討的必要
2.假設A成立犯罪,但依修正後的保證人乃罪責要素,B沒有此特定關係
無法論以教唆犯
3.在單一正犯理論下,B是以阻止A消滅風險的行為達成甲死亡的目的
可以成立作為的殺人既遂罪

: 5.想法:
: B女有罪嗎???還是只是教唆犯??
: 因為B女並非用強暴脅迫方式讓A女不給甲男吃藥!
: A女對甲男有保證人地位!B女並沒有保證地位(因部之甲有心臟病)
: 所以覺得B女應該是無罪吧???

喚起原無犯意之人之犯罪決意,為教唆行為
按照通說的看法,保證人地位是構成要件要素,參與犯之不法從屬
B可成立殺人既遂罪之教唆犯

: 推 U571:可是A女沒殺人故意,本意未決 123.205.151.94 07/10 21:53
: 推 Erosin:採容認理論,這案例可認為已有未必故意了 218.172.234.145 07/10 22:06
: → opm:個人覺得,在舉證犯意,犯行上會垮的一蹋糊塗... 61.31.129.242 07/11 07:18
: → opm:要怎麼證明A,B女的殺人犯意?影集是可以說說啦 61.31.129.242 07/11 07:19
: → opm:扛上庭怎麼解釋?甲男是確實有自行取得藥物要吞 61.31.129.242 07/11 07:20
: → opm:他已自行取得藥物的行為,可以做A,B女不錯的抗 61.31.129.242 07/11 07:21
: → opm:辯,都自己拿的到藥了,還啥不作為犯?對可以自行 61.31.129.242 07/11 07:22
: → opm:完成服藥程序的人來說,沒有幫他拿藥,有很大的 61.31.129.242 07/11 07:24
: → opm:脫罪空間... 61.31.129.242 07/11 07:24

既然題示A有認知到構成要件實現的可能性(容認理論),仍不拿藥給甲吃,而猶豫中,
的確起碼有未必故意

我覺得我好像讓這個題目開花了,寫到後面有點力不從心,
我不一定對,請大家研究一下...

2 comments:

  1. 推 U571:可是A女沒殺人故意,本意未決 123.205.151.94 07/10 21:53
    推 Erosin:採容認理論,這案例可認為已有未必故意了 218.172.234.145 07/10 22:06
    → opm:個人覺得,在舉證犯意,犯行上會垮的一蹋糊塗... 61.31.129.242 07/11 07:18
    → opm:要怎麼證明A,B女的殺人犯意?影集是可以說說啦 61.31.129.242 07/11 07:19
    → opm:扛上庭怎麼解釋?甲男是確實有自行取得藥物要吞 61.31.129.242 07/11 07:20
    → opm:他已自行取得藥物的行為,可以做A,B女不錯的抗 61.31.129.242 07/11 07:21
    → opm:辯,都自己拿的到藥了,還啥不作為犯?對可以自行 61.31.129.242 07/11 07:22
    → opm:完成服藥程序的人來說,沒有幫他拿藥,有很大的 61.31.129.242 07/11 07:24
    → opm:脫罪空間... 61.31.129.242 07/11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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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pokjg:這情形好像以前有po過? 123.194.98.213 07/11 14:40
    推 poi0405:康X 哈哈 61.67.33.21 07/11 15:19
    推 childinheart:我的心得跟你一樣 不過我的歷程相反 221.169.114.12 07/11 16:32
    → childinheart:我是先"法科專門"再轉連鎖 差有夠多 221.169.114.12 07/11 16:33
    → childinheart:書籍.講義.講座.師資 連鎖資源好超多 221.169.114.12 07/11 16:35
    → childinheart:不過刑法刑訴還是"法科專門"的老師好 221.169.114.12 07/11 16:35
    → childinheart:玄文老師很認真啊 我跟幾個之前在"法 221.169.114.12 07/11 16:37
    → childinheart:科專門"轉連鎖的同學一致認為玄文好 221.169.114.12 07/11 16:37
    → Dexter:打擊犯罪人人有責~ 140.112.211.9 07/11 13:49
    推 m0630821:蛤? 123.240.129.46 07/11 13:50
    推 ChrisBear:不用理主客觀不一致 因為行為人最後還是 220.136.126.245 07/11 14:30
    → ChrisBear:有殺到想殺的人 220.136.126.245 07/11 14:31
    → ajwell:奇怪 最近不是都有討論嗎 怎麼又有問題?? 122.125.65.66 07/11 14:45
    推 sorrows:我是發文後才看到這篇哩 哭哭.. 218.167.59.116 07/11 15:38
    推 bbwei20:甲對乙成立殺人未遂;對乙成立過失致死 118.170.205.132 07/11 16:15
    → bbwei20:更正,甲對丙成立殺人未遂;對乙過失致死 118.170.205.132 07/11 16:16
    推 WiiSports:不是說了嗎 9月9號 99基特要入訓 122.123.129.244 07/11 14:12
    → superdamn:說了= =?啥時說的@@?單子上只寫 123.204.195.83 07/11 16:03
    → superdamn:八月底九月初 123.204.195.83 07/11 16:04
    → tilthend:警專版有人說是9/9...這段期間真的超無聊 219.85.33.198 07/11 17:21
    → biggungod:若採保證人地位僅有危險前行為的觀點的 114.27.209.127 07/11 17:52
    → biggungod:話,應要注意在這所謂的危險前行為是個 114.27.209.127 07/11 17:52
    → biggungod:更為寬廣的概念 114.27.209.127 07/11 17:53
    → biggungod:提示A女甲男為夫妻且有共同生活關係 114.27.209.127 07/11 17:53
    → biggungod:應可認有信賴關係(本質為危險前行為) 114.27.209.127 07/11 17:53
    → biggungod:因為A女造成了甲男有危險時A女會相救的 114.27.209.127 07/11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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