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Search Box

自訂搜尋

Wednesday, July 7, 2010

Re: [課業] 刑法/錯誤

作者: Eternalwing (永恆的羽翼)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課業] 刑法/錯誤
時間: Wed Jul 7 14:37:59 2010

※ 引述《CreamOcean (克林姆麵包)》之銘言:
: 1.考試科目:刑法
: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錯誤
: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政大校內考題
: 4.想問的內容:
: 甲欲毒死好友乙,將有毒飲料放在乙的辦公桌上,碰巧乙在會議中,乙之好友丁好貪小便
: 宜,見乙桌上有奶茶,便未在乙同意下,擅自取用,未久食盡。
: 想請問大家,甲之行為究係打擊錯誤還是客體錯誤?

打擊錯誤的重點係"因果歷程偏離"

用一下噗馬老師的解法

甲將有毒飲料放在乙的辦公桌上, 客觀上會毒死的是誰呢?
會毒死的是拿起那飲料喝的人 (甲也有此預見了)
而被毒死的確實是拿起那飲料來喝的人

故,客觀上並無因果歷程的偏離
所以是等價(生命)客體錯誤

1 comment:

  1. 推 wolfR3:可是他是放乙的辦公桌,客觀上乙會拿來喝 124.8.96.243 07/07 15:13
    → wolfR3:丁是貪小便宜,無預見可能性 124.8.96.243 07/07 15:14
    → Eternalwing:無預見可能性? 您的預見範圍太小了 114.47.197.163 07/07 15:22
    → Eternalwing:總有各種原因, 是其他人喝乙桌上飲料 114.47.197.163 07/07 15:24
    → Eternalwing:預見可能性不能直接說沒有就沒有啊... 114.47.197.163 07/07 15:25
    → Eternalwing:難道乙不會把桌上的飲料給別人喝嗎? 114.47.197.163 07/07 15:26
    推 zero761011:我也是撲馬老師的學生,這題我有想過, 61.64.19.59 07/07 16:16
    → zero761011:不過我認為,應該是打擊錯誤為當。撲馬 61.64.19.59 07/07 16:16
    → zero761011:老師解客體錯誤的類型是這樣:馬小久每 61.64.19.59 07/07 16:17
    → zero761011:上面四個字打錯= = 重來... 61.64.19.59 07/07 16:18
    → zero761011:→撲馬每次放在辦公桌(自己)上的飲料都 61.64.19.59 07/07 16:18
    → zero761011:被馬小久偷來喝(撲馬不知道誰偷),因此 61.64.19.59 07/07 16:19
    → zero761011:撲馬生氣要毒死偷喝飲料的人,遂在飲料 61.64.19.59 07/07 16:19
    → zero761011:下毒,果不其然馬小久又來偷了,不過馬 61.64.19.59 07/07 16:20
    → zero761011:小久卻把飲料給非常口渴的馬大久喝,馬 61.64.19.59 07/07 16:20
    → zero761011:大久因此中毒身亡。 61.64.19.59 07/07 16:21
    → zero761011:這樣的類型,才算是客體錯誤 61.64.19.59 07/07 16:21
    推 ymib:客體錯誤+1 ,打擊錯誤必定是手段有瑕疵 123.193.232.70 07/07 17:16

    ReplyDe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