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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14, 2010

Re: [心得] 敗犬的沮喪

作者: NewWorldGod (新世界的神)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Re: [心得] 敗犬的沮喪
時間: Thu Jul 15 01:21:08 2010

可以....我之前這樣寫過國文都64~72分之間

我上榜同學也是這樣寫的

考選部沒規定的事要扣人分數也不合邏輯

綜合第一點+第二點

如果真的"一定"要依照題號作答我想他也不用再補充第二點了

重點是第一點的"如未標示題號標錯題號,致各題記分順序互換者"

講白話就是說答題時請標明題號並(盡量)依題號順序作答

重點是你有沒有標題號 沒標題號而又不依順序使閱卷老師誤解被扣分是你家的事

例如第二題跟第三題配分各是20分AND 30分

假設寫的順序為13245 只會第三題不會第二題

而你題號又不標清楚 結果閱卷老師剛好又因為改了好幾分考卷而頭腦亂掉沒注意到

第三題寫在第二題的位置結果只得20分(少拿10分)

第二題空白寫在第三題的位置結果扣了30分(多扣10分)

一來一回就等於被多扣20分了





※ 引述《zxcasdfj (扮演好上班族!!)》之銘言:
: ※ 引述《sharpe (123)》之銘言:
: : 這我有問過考選部
: : 是回
: : 您好:
: : 1、依試卷作答注意事項之規定:答題時請標明題號並依題號順序作答,如未標示題號或
: : 標錯題號,致各題記分順序互換者,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 2、至公文作文答題先後並未硬性規定,惟請務必標明題號。
: : 謝謝您的來信。
: 這看起來還是打太極呀
: 從第2點來看,你當然可以先寫你會的,也要標明題號
: 但第1點又跟你說,請依題號順序作答……,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綜合這兩點來看,我還是感受不出有很肯定的回答說:
: 「第二題的公文,也可以在第一題作文之前作答,由我們(考選部)打包票沒問題」
: 我只有感受到肯定的說:
: 「不會寫的可以先跳過去,不會因為前面空白就以為你都不會寫,不改後面的答案」
: ps.照順序是一定要的啦 XD
: 是我的白話文解讀能力不足嗎?
: 總覺得像是 「先寫公文,被扣分你也無可奈何(應考人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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