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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29, 2010

Re: [課業] 刑法/打擊錯誤+客體錯誤

作者: XU3JO5JP (茍延)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Re: [課業] 刑法/打擊錯誤+客體錯誤
時間: Fri Jul 30 01:42:23 2010

※ 引述《vistar (V)》之銘言:
: 標題: [課業] 刑法/打擊錯誤+客體錯誤
: 時間: Thu Jul 29 23:12:05 2010
: 1.考試科目:刑法
: 2.章節名稱or篇名(單元關鍵字):錯誤
: 3.目前參考用書or考古題出處:跟同學討論的
: 4.想問的內容:
: 甲欲殺乙,隔天傍晚前往要殺乙的時候。在乙家門口發現二人,一高一矮。由於
: 天色昏暗看不清楚兩人面容,但是甲知道乙是個矮子,於是就朝向「矮子」開槍。
: 不料,甲的槍法不準,於是打中「高個子」,「高個子」當場身亡。甲向前察看,
: 沒想到「高個子」居然是因不明原因穿著高跟鞋的乙!甲於是欣喜若狂的離去。
: 問甲如何論處?
: → owenkuo:仍然是故意殺人既遂無疑。原po如果還有疑 218.164.132.243 07/30 01:25
: → owenkuo:問,找本通說一點的基礎教科書來翻翻就會 218.164.132.243 07/30 01:26
: → owenkuo:知道了(林東茂or林鈺雄) 218.164.132.243 07/30 01:26

林鈺雄 刑總215頁
錯誤之競合

<乞丐王子案>

乞丐A與王子B互換裝扮
C欲刺殺王子B,誤認A為B,瞄準裝扮成王子的乞丐A發箭,
惟箭術差射中B。

林師結論:C對乞丐A成立殺人未遂,對王子B成立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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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1. → owenkuo:仍然是故意殺人既遂無疑。原po如果還有疑 218.164.132.243 07/30 01:25
    → owenkuo:問,找本通說一點的基礎教科書來翻翻就會 218.164.132.243 07/30 01:26
    → owenkuo:知道了(林東茂or林鈺雄) 218.164.132.243 07/30 01:26
    推 owenkuo:囧 218.164.132.243 07/30 01:48
    → mmalex:他是德派不是日派...(硬凹) 哈 118.169.69.91 07/30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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